時間:2019-09-25 作者:自貢高投集團
比 選 文 件
比選人(公章):自貢榮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公章):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章 比選公告......................................................................... 3
第二章 比選須知及比選須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15
第四章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16
第五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27
根據自貢榮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安排,現委托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對標準化廠房和研發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服務實行公開比選,誠邀合格造價單位。
一、項目概況: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比選申請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比選申請人應為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的單位;
3、業績要求:近3年(2016至今)以來具有一個2800萬元及以上工程造價咨詢業績或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的工程造價咨詢業績;
4、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三、本項目報名及比選文件領取時間:請比選申請人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7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10: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鮮章和授權委托書原件到自貢市高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報名。
報名地址:自貢市沿灘區沿灘新城樂區苑1棟228室。比選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四、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比選文件 。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且不接受郵寄送達的文件。
五、發布公告
本次比選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自貢高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公司官網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比選人:自貢榮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自貢市沿灘新城樂居苑1棟228室
聯 系 人:尤先生
電 話:0813-8232922
招標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區萊蒙都會1棟6樓603
聯 系 人:陳先生
電 話:028-86259836
比選須知前附表
項號 | 條款號 | 內容規定 |
1 | 工程概況 | 項目名稱:標準化廠房和研發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服務; 建設地點:四川省自貢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自貢市板倉工業集中區(整合)F1-06-3地塊;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造價咨詢工作完成之日止; 比選范圍:標準化廠房和研發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項目概算、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 ; |
2 | 比選有效期 | 60日歷天(從比選申請遞交截止之日算起) |
3 | 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比選申請人應為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的單位; 3、業績要求:近3年(2016至今)以來具有一個2800萬元及以上工程造價咨詢業績或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的工程造價咨詢業績; |
4 | 比選答疑 |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截止日1天前,以書面形式(須加蓋公章)向比選人提出需要答疑的問題。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28-86259836 |
5 | 比選申請文件份數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U盤一個(U盤上應標明工程名稱及比選申請單位名稱,需要掃描才能裝入的內容可不包含)。中選單位按業主要求的份數再另外提供副本。 |
6 |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及地點 | 1.時間:2019年9月30日10:00前(北京時間) 2.地點:自貢市沿灘區自貢市高新工業園區金川路39號 |
7 | 開標時間 | 比選申請文件截止即開標時間:2019年09月30日10:00(北京時間) |
8 | 開標地點 | 自貢市沿灘區自貢市高新工業園區金川路39號 |
9 | 比選申請保證金 | 本項目收取3000元比選申請保證金。 比選申請保證金的形式:比選申請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帳方式繳納。 轉賬的比選申請保證金應在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1個工作日16:00前到達以下賬戶: 開戶單位: 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萊蒙都會1棟6樓603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紅牌樓支行 帳號:51001498455052504322 注:打款請備注XX項目XX費用。 資金來源說明:標準化廠房和研發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比選保證金 比選保證金的退還:比選結束后,代理人根據規定通過銀行支付系統將比選保證金退入比選申請人基本賬戶。 |
10 | 履約保證金 | 無 |
11 | 評標方法 及標準 | 綜合評分法(詳見比選文件) |
12 | 報價方式及 控制價 | 根據川價發[2008]141號文件中規定的收費標準報價。 *高限價(即控制價): 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咨詢費:按“川價發[2008]141號”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收費標準的80%計費。 |
13 | 咨詢服務時間要求 | 在收到委托人完整設計施工圖紙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全套咨詢服務成果(包括廣聯達算量軟件模型文件、宏業清單計價軟件文件、相應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Excel電子文件及紙質文件4份) |
14 | 踏勘現場 | √不組織。 |
15 |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 (1)比選申請人不得對比選申請文件格式中的內容進行刪減或修改。 (2)比選申請人可以在格式內容之后另行說明和增加相關的內容。另行說明或自行增加的內容、以及按比選申請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劃線)由比選申請人填寫的內容,不得與比選文件的強制性審查標準和禁止性規定相抵觸。 (3)按比選申請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劃線)由比選申請人填寫的內容,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 (4)比選申請文件應對比選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并且實質性響應的內容不得互相矛盾。 (5)比選申請文件應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可辨。字跡模糊導致無法確認關鍵技術方案、關鍵工期、關鍵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比選申請價格的,應作無效比選申請處理。 (6)比選申請文件所附證明材料應內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證明材料內容不完整或字跡模糊的,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比選申請人提供原件核驗。 |
16 | 裝訂要求 | 比選申請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復印紙(圖、表及證件可以除外)編制和復制。 比選申請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應采用粘貼方式左側裝訂,不得采用活頁夾等可隨時拆換的方式裝訂,不得有零散頁。 比選申請文件應嚴格按照“比選申請文件格式”中的目錄次序裝訂;若同一冊的內容較多,可裝訂成若干分冊,并在封面標明次序及冊數。 比選申請文件中的證明、證件及附件等的復制件應集中緊附在相應正文內容后面,并盡量與前面正文部分的順序相對應。 修改的比選申請文件的裝訂也應按本要求辦理。 |
17 | 比選申請文件的密封 | 比選申請文件正本和副本及電子文檔一起密封,并加蓋密封章(企業公章) |
18 | 其他 | 當比選申請須知前附表與比選申請須知中有不一致時,以比選申請須知前附表為準 |
19 | 比選代理費 | 比選代理費由比選人支付,參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合同約定計取 |
本工程的比選人為自貢榮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比選人依法組建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工作。
1、工程量清單及預算控制價編制;
2、項目實施階段配合相關工作;
3、其他具體工作內容以比選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見比選申請須知前附表。
4.1 比選申請人承擔其編制比選申請文件及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結果如何,比選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4.2 比選申請人無論中選與否,比選人均不退還其購買比選文件的費用。
4.3 比選人不對未中選單位作任何解釋。
5.1比選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章 比選公告
第二章比選須知及比選須知前附表
第三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
第四章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第五章合同框架
5.2 除5.1條列明的內容外,比選人在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文件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對比選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內容,均視為比選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比選人和比選申請人起同等約束作用。
5.3 比選申請人收到比選文件時,應檢查頁數。比選申請人發現任何頁數的遺缺、任何數字或詞匯模糊不清、任何詞義含混或意義不清,應立即通知比選人補全或澄清。如果比選申請人未按上述內容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的后果,比選人不承擔責任。比選申請人應認真審閱比選文件中所有的比選須知,如果比選申請人編制的比選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其比選申請文件將被視為不合格的比選申請文件。任何對比選文件內容的忽略或誤解,都不能作為比選申請人不完全響應比選文件的理由。
5.4比選文件及補充資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時間在后的為準。
5.5本比選文件由比選人負責解釋。
6.1 比選申請文件及比選申請人與比選人之間與比選有關的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漢語言文字。
7.1 比選申請文件一式兩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比選申請人的比選申請文件主要內容見第四章《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比選申請文件應當對比選文件有關工期、比選有效期、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比選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8.1比選申請人按比選文件的要求進行報價。比選申請人應充分考慮咨詢期間各種情況和風險。
8.2 比選申請人的報價應是比選文件所確定的全部內容的價格體現。
9.1 本項目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10.1 比選申請方應將比選申請文件正本和副本及電子文檔一起密封,加蓋密封章(企業公章)。
比選人: 項目名稱:比選申請文件參選人: |
10.2 在比選申請文件密封袋上應標注:
11.1 比選人將于比選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開標。
11.2 未按規定提交的比選申請文件將不予開封,作為無效比選申請文件。
為保障比選工作的規范進行,有效遏制不公平競爭和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確保比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比選人特向比選申請人發出如下倡議:
1、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的相關規定,不與比選人工作人員串通參選,損害國家利益、企業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不與其他比選申請人相互串通報價,不排擠其他比選申請人的公平競爭,不損害比選人或其他比選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黨和國家關于廉政建設的相關要求,不向比選人的工作人員行賄、贈送禮金、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不為謀取中選擅自與比選人的工作人員進行私下商談、宴請或者達成默契,不以任何理由邀請比選人的工作人員外出旅游或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1.1、本評比方法和評比標準依據工程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
1.2、本次比選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
2.1、本項目的比選委員會由比選人根據文件邀請熟悉項目情況及本比選文件、責任心強、辦事公正的技術、經濟等專家組建(3人及以上單數)。
2.2、比選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比選委員會成員應對整個比選活動保密。
3.1、初評主要為比選申請文件的符合性檢查(即強制性檢查),只有通過符合性評審的比選申請書,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評審。初評主要審查:
(1)、比選申請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按照比選文件規定內容填寫;
(2)、比選申請人提供的營業執照、相關資質證書材料等是否有效,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比選文件要求,法人授權書是否符合要求,申請文件是否按比選文件要求簽字或蓋章。
3.2、比選委員會將審查比選申請文件是否對比選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了響應。未能在實質上響應的申請書,將被視為作廢標處理。
3.3、當通過初步評審合格比選申請人不足3家但仍具有競爭性的可以繼續評審并推薦
1、對通過了初步評審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進行詳細評審,對各比選申請人的比選申請書進行綜合評價打分,*終根據得分高低提出中選候選人名單。
2、評分時,遵循以下計分規則:
(1)、評分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2)、評分計算中出現中間值時按插入法計算分值。
3、評審委員會成員采用計名評分的方式,在評分表中的任何改寫處,均必須由該評分人員簽字。
符合性審查標準
序號 | 審查內容 | 要求 |
1 | 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 | 合法有效 |
2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3 | 比選有效期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4 | 工程造價咨詢 (甲級)資質 | 提供資質證書 |
5 | 比選申請保證金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6 | 比選申請文件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7 |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8 | 業績要求 |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
注:1、表格中打“√”表示滿足,“×”表示不滿足,結論及“通過”和“不通過”;
2、有任意一個“×”,表示結論“不通過”。
詳細評審
序號 | 評分素及權重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備注 |
1 | 投標報價30% | 30分 | 1、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30。 | |
2 | 企業實力18% | 18分 | 1、2016年以來在省級及以上造價主管部門或造價行業協會的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評價中,獲得AAA信用等級的得4分,AA信用等級得1分。本項*多得4分。 2、近三年有被市級及以上工程造價主管部門或造價行業協會評為年度優秀工程造價企業的得4分。 3、企業技術負責人(以資質證書為準):具有高級職稱且注冊在本單位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得5分,同時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和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加5分;本項*多得10分。 | 提供復印件(或網頁截圖)蓋公章 |
3 | 履約能力10% | 10分 | 供應商2016年以來具有1個2800萬元及以上工程造價咨詢業績或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的工程造價咨詢業績(含工程量清單及預算控制價編制或竣工結算審核或全過程造價控制或工程審計)得2分,每增加一個加2分,本項滿分10分。 注: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選>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業績時間以中標<選>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時間為準;若以上證明材料無法反映工程投資金額時,還須提供項目立項批復或成果文件(項目招標控制價扉頁)的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 提供復印件蓋公章 |
4 | 項目管理機構22% | 22分 | 1、項目負責人(1人): 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得3分,同時具有工程造價專業高級職稱加3分;本項*多得6分。 2、土建負責人(1人): 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得3分, 同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證書加4分,本項目*多得7分。 3、安裝負責人(1人): 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得3分, 同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加4分,本項目*多得7分。 4、其他項目組成員: 配備不少于3名全國(編制、審核)造價員或注冊造價工程師,并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本項*多得2分。
| 注:以上人員需提供注冊證書復印件及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截圖,加蓋單位公章;省外企業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中人員為準。 |
5 | 實施方案18% | 18分 | 根據供應商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針對本項目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先進性、項目組織的合理性、質量及進度保證措施、服務承諾等)進行綜合評分。 1.實施方案:供應商敘述工程所在地實際情況、工期要求、投資控制要求,制定出完善、操作性強、提出主要控制點的實施方案得5分;實施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有效的得3分;實施方案可操作性差,不太符合實際情況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項*多得5分。 2.質量及進度保證措施:供應商對項目質量控制制度提出全面、合理、可行的措施,并確保進度安排的得5分;供應商對項目質量控制制度提出較為合理、可行的措施,進度安排基本滿足采購需求的得 3分;供應商對項目質量控制制度有一定措施但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項*多得5分。 3.項目組織:項目組織結構合理、分工明確、職能完善的得5分;項目組織結構較為合理、有一定分工及職能安排的得3分;項目組織結構差,分工及職能安排不太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項*多得5分。 4.服務承諾:供應商對項目響應及時、提供增值服務、附加服務,對項目成果保密等進行承諾并提供服務方案的得3分;供應商對項目響應較及時、提供簡單附加服務,對項目成果保密等進行承諾的得2分;供應商對項目響應不太及時,提供的附加服務及其有限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項*多得3分。 | |
6 | 響應文件的規范性 2% | 2分 | 響應文件制作規范,沒有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偏差得1分。 |
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推薦中選候選人。
16.1 比選人和中選人應當自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比選申請文件目錄
一、 比選申請函及承諾書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三、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四、 實施方案及服務承諾
五、 造價咨詢機構基本情況一覽表
六、 本項目人員配備表
七、 類似業績
八、 其他資料
致:(比選人)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項目名稱)比選文件及相關資料(如有時)后,我方愿意按下報價遵照比選文件的要求承擔本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工作內容,在收到委托人完整設計施工圖紙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全套合格的咨詢服務成果,并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其他造價咨詢服務:
(1)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咨詢費:按上述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收費標準的 %計費。
2、我單位承諾:如果我單位中選,將根據合同約定完成本項目施工工作。
3、我單位承諾,我方所遞交的比選申請文件及證明材料均如實填寫及提交,沒有任何刪改,并真實可靠,若比選人在評標、合同簽署、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我單位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則我單位的比選申請文件無效,若中選將取消我單位的中選資格,我單位將完全接受本約定,并沒有任何異議。
4、我方在此聲明:我方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期間。
5、(其他補充說明)
比選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年月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 別:年 齡:職 務:
系 (比選申請人單位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比選申請人: (蓋章)
日 期:年月日
致: (比選人全稱)
本授權書宣告:(比選申請人全稱)的(職務)(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單位,授權(比選申請人)的(職務)(姓名)為我單位代理人,該代理人有權在比選活動中,以我單位的名義簽署比選申請報價承諾函和比選申請文件、與比選人協商、簽訂合同協議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
授權委托人無轉委托權。
特此委托。
比選申請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格式自擬)
企業名稱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企業類型 | ||||
經營范圍 | ||||
營業期限 | ||||
聯系人 | ||||
電話、手機 | ||||
電子郵箱 | ||||
注冊號(附營業執照復印件) | 郵政編碼 | |||
經營范圍 | ||||
注: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造價咨詢資質證書等投標單位認為與本項目評審有關的證書復印件。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注冊證書名稱及 證書編號 | 職稱 | 從事工作年限 | 專業 |
比選申請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相關人員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注冊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參與本項目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委托人名稱 | 項目名稱 | 工程規模 | 項目總投資 | 備注 | 業主聯系人及電話 |
注:附合同協議書或中標<選>通知書或造價咨詢服務委托書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格式自擬)
比選申請人認為需提供的其它資料。
備注:比選申請人如遇重復提供資料,可以只提供一次。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 ||||||
項目名稱: | ||||||
委 托 人: | ||||||
咨 詢 人: | ||||||
工程地點: | ||||||
**節 合同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造價咨詢服務,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及項目相關的其他造價咨詢服務工作。
3.服務期限:咨詢人在收到委托人完整設計施工圖紙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全套咨詢服務成果(包括廣聯達算量軟件模型文件、宏業清單計價軟件文件、相應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Excel電子文件及紙質文件4份)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四、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五、咨詢費用計費標準及支付:
1、本項目咨詢費用合同暫定價為萬元(含稅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若出現甲方無法認證抵扣進項稅情形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甲方退回重新開具發票。
2、*終咨詢費用按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十六條計算。
3、合同支付按合同專用條款第三十六條執行。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選通知書(如果有);
(2)比選申請文件及其附錄(如果有);
(3)合同條件及其附件;
(4)技術標準和要求;
(5)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新簽署的為準。
七、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持份,咨詢人執份。
委托人:(蓋章)
|
咨詢人:(蓋章)
|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第二節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一、“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二、“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四、“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托范圍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內容。對委托人安排的有關咨詢或零星造價問題的處理,咨詢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一、“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二、“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三、“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一、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二、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三、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一、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有權對咨詢人的工作進行監督。委托人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已經安排的咨詢工作進行變更、調整。
二、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并且有權要求咨詢人根據委托人意見和建議合理調整工作方式、方法和內容。
三、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委托人有權對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提出具體管理要求、工作模式、質量標準等,咨詢人必須遵守。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咨詢報告進行審核或委托第三方審核,咨詢人必須接受并配合。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造價咨詢報告的審查認可,并不免除其咨詢人應對其報告本身缺陷、瑕疵承擔的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蛑兄箞绦薪ㄔO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時合同終止:
(一)合同履行完畢;
(二)協議終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合同解除和終止不導致權利人喪失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五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七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八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九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三十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三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專用條件約定處理。
第三節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四川省建設工程相關計價定額及配套文件。
第三十五條 造價咨詢服務的工作范圍及工作內容
一、工作范圍:
(一)以立項批復文件中包括的全部項目為一個項目單位。
(二)一個項目單位中某具體項目不同階段的造價咨詢業務,由以下兩個部分組成,各部分造價咨詢業務的開展應按照委托人的具體要求進行:
1.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與配合比選人進行審核;
2.本項目的其他零星事項的造價咨詢。
二、工作內容
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與配合審核
1.根據經圖審合格的施工圖,結合當時、當地有關政策文件及委托人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
2.對需詢價的材料(包括無信息價及市場價明顯高于信息價的全部主要材料)及時組織市場詢價,并進行詳細的詢價記錄。
3.在相關部門審查時,對涉及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有關問題進行答疑。
4.招標工作前期,咨詢人協助委托人對合同中的條款進行技術咨詢,避免合同條款制定不嚴密。
5、本項目的其他零星事項的造價咨詢(如委托人委托時):在委托人要求的時間期限內,完成與項目有關的零星事項的造價咨詢服務。
三、工作要求
1.咨詢人提交的成果資料,不論在評審前或評審后,均應根據委托人要求的裝訂式樣及份數提供(含專業計價軟件版及其他電子文檔),相應的資料打印、復印、裝訂、軟件應用等費用已經全部包含在合同價中,咨詢人不得另行提出計費要求。
2.咨詢人提交成果資料時,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及商務標編制的依據是否完整有效進行仔細檢查并予以明確說明。
3.咨詢人應確保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完善、周密、準確,并對因概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不完善、不周密、不準確帶來的后果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4.咨詢人提交的成果資料報委托人審查確認過程中,對委托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咨詢人必須進行修改和完善。
5.委托人有權委托其他造價咨詢機構對咨詢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及商務標進行復核,咨詢人有義務配合,作出合理解釋或說明,并及時按照復核意見對相應成果資料進行修改和完善。
6.咨詢人提交的成果資料,應*大可能地符合審核的要求。成果資料送交審核時,咨詢人應積極配合委托人做好向審核單位的解釋、說明工作,保證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公正、合理、有操作性。
第三十六條 咨詢服務費的計算與支付
一、計費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川價發[2008]141號)。
二、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結算價
1、計費方式:
(1)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咨詢費:按上述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編制收費標準的%計費。
2、計費基數:以此次比選的中選金額作為計費基數。
3、支付方式:按前述計費標準及計費基數計算的咨詢服務費為該階段咨詢費的結算價。在施工招標結束簽訂施工合同后20個工作日內且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交足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至咨詢費結算價的100%。
第三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人民幣 支付酬金。
第三十八條 爭議處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違約責任
一、咨詢人應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的準確性和完備性負責,在合同約定的咨詢范圍內出現下列任一情況的,扣減咨詢服務費,金額為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費的10%~20%;(非咨詢人責任除外)
(一)咨詢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因漏項或其他原因導致評審價審增率超過3%的,委托人將扣減咨詢服務費,扣減金額為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費的10%(非咨詢人責任除外)。
(二)咨詢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因漏項或其他原因導致評審價審減率超過10%的,委托人將扣減咨詢服務費,扣減金額為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費的20%(非咨詢人責任除外)。
二、由于咨詢人的原因造成項目招標流標的,扣減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費的50%,咨詢人并應無條件的進行改正直至完成全部招標階段的咨詢工作;
三、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不得與投標單位互相勾結,人為設置清單漏洞。因咨詢人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限額為該項目咨詢費總額,若給委托人造成嚴重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追究咨詢人的相關法律責任,賠償金額不受上述限制。
四、如因咨詢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或咨詢成果未能滿足委托人的要求,視為咨詢人違約。咨詢人未按規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咨詢人向委托人承擔每延期一天該項目咨詢服務費總額0.5%的違約金(或500元/天~2000元/天),咨詢人的提交咨詢成果未能滿足委托人的要求的,視偏差程度及影響,委托人有權要求咨詢人向委托人承擔咨詢服務費總額的30%以內的違約金。
五、咨詢人派駐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負責人),并提供項目主要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未經委托人同意咨詢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負責人)及主要人員,否則視為咨詢人違法轉包。咨詢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或負責人)及主要人員的,須經委托人同意,且更換的人員資格不得低于原參詢文件中委派的人員資格。咨詢人更換人員視為違約,更換項目經理的應向委托人支付1萬元/人.次的違約金,更換主要人員的應向委托人支付0.5萬元/人.次的違約金。
六、咨詢人安排的項目工作人員的數量、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必須滿足工作需要和委托人的要求并服從委托人的管理。若委托人認為咨詢人安排的人員過少或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其它與咨詢工作相違背的活動,委托人有權要求咨詢人增加和更換人員并視咨詢人違約,咨詢人應向委托人支付0.3~1萬元/人(次)的違約金,*多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的30%;且委托人不需解釋任何原因,咨詢人無條件接受。
七、咨詢人安排的項目工作人員的配備或能力等原因無法勝任工作要求、提供咨詢成果報告的時間嚴重滯后影響招投標進度、工作質量不能滿足委托人要求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委托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或扣減全部(或部分)造價咨詢費用,并追究咨詢人法律責任。
八、咨詢人派項目負責人和現場代表參加甲方主持的有關造價工作的會議,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無故缺席的咨詢人向委托人支付200~2000元每次的違約金。
九、咨詢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委托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咨詢人應賠償由此給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份,咨詢人執份。
甲方:(蓋單位章) 乙方:(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廉 潔 合 同
委托人:
咨詢人:
根據國家、省、市政府有關工程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 項目項目法人與該項目咨詢單位(),特訂立如下合同。
1.甲方和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潔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讓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從事與乙方業務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
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6)甲方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不能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3.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工作人員(含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2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3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5.本合同有效期為甲方和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
6.本合同作為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7.本合同一式五份,與主合同一并歸檔一份、業務部門或代建單位留存一份,集團紀檢監察室存檔一份;業務合作單位及其監督單位各一份。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監督主體):83272505
紀檢監察舉報郵箱(監督主體):2184390740@qq.com
甲方:(蓋單位章) 乙方:(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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